各教学系、工会、团委:
为深切缅怀先烈,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继承发扬革命传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纪念革命英烈系列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改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祭扫革命烈士活动。并将活动总结于4月10前报到党委宣传统战部。
宣传统战部
2019年3月21日